建筑内部给水系统按照用途可分为:生活给水系统、生产给水系统、消防给水系统、共用给水系统。
一、生活给水系统
生活给水系统是指供居住建筑、公共建筑与工业建筑饮用、烹饪、洗涤、沐浴、浇洒和冲洗等生活用水的给水系统。
根据用水需求的不同,生活给水系统又可以分为:饮用水(优质饮水)系统、杂用水系统、建筑中水系统。
生活给水要求:水量、水压应满足用户需要;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《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》。
二、生产给水系统
生产给水系统是指直接供给工业生产的给水系统,包括各类不同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工艺用水、生产设备的冷却用水、锅炉用水等。
生产给水系统也可以划分为:循环给水系统、复用水给水系统、软化水给水系统、纯水给水系统等。
生产给水要求:因生产工艺不同,生产用水对水压、水量、水质以及其他的要求各不相同。
三、消防给水系统
消防给水系统是指以水作为灭火剂供消防扑救建筑内部、居住小区、工矿企业或城镇火灾时用水的设施。
消防给水系统可以划分为:消防栓给水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水喷雾灭火系统等。
消防给水要求:要保证充足的水量、水压;对水质要求不高。
四、共用给水系统
以上三类基本给水系统在建筑内部一般都独立设置,也可以联合共用,根据建筑内部用水所需要的水质、水压、水量等情况,以及室外供水系统情况,通过技术、经济、安全等方面的综合分析,可以组成不同的共用系统。
例如:生活、生产共用给水系统,生活、消防共用给水系统,生产、消防共用给水系统,生活、生产、消防共用给水系统。